2021年4月14日晚上,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十七讲——“民法典合同编重要制度解读”,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E206顺利举行,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为同学们带来一场精彩的讲座。本次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崔文星副教授主持,法学院本硕同学积极参加。
讲座伊始,崔文星教授对本次讲座主讲人进行了介绍。随后,方新军教授从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的历史沿革入手,系统阐述了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的前身、发展与现状,引出了对合同编的关键争论——债总的存废问题。通过纵向的历史比较与横向的中西对照,对合同编编纂的背后法理作出了鞭辟入里的剖析;通过结合社会的热点实例,阐明了民法基本原则对合同编编纂的深刻影响,并对其背后的理论争议与革新方向进行了延伸,启发了在场同学们一波又一波的思考。方教授秉要执本,就合同效力的完善、无权代理制度的变化等合同编的重点制度作出了深入浅出的解读,明晰了其背后的法学原理与法益考量,并就其引发的学术思辩进行了探讨。
讲座最后,在场同学们就讲座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提问,方新军教授对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,师生之间热烈的学术探讨启发了在场同学们新一轮的学术思辨。本次讲座持续了近三小时,方新军教授精妙闳远的讲座令在场同学们受益匪浅,讲座在全场同学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