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讲座|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十八讲:我国邮轮旅游法律问题思考--兼谈我国海商法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章修改

       2021年4月18日上午,南国北师法律大讲堂第十八讲——“我国邮轮旅游法律问题思考--兼谈我国海商法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章修改”,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C210顺利举行,中山大学法学院郭萍教授为同学们带来一场异彩纷呈的讲座。本次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桂红教授主持,华南理工大学兼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生导师吴自力教授与谈,法学院本硕同学积极参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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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讲座伊始,张桂红教授对讲座嘉宾和与谈人进行了介绍。随后,郭萍教授从《海商法》谈起,系统阐述了《海商法》旅客运输章的历史沿革与现状,通过结合社会热点,引出了当前法学界的重要争论——对“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章”的修改问题。就邮轮客运问题的解决方案,郭教授秉要执本,对其背后的法益取舍模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,并对课题组提出的四种解决方案作出了简明扼要的介绍。面对上述方案争议,郭教授回归问题本源,以邮轮的定义为切入点,通过明晰“邮轮”的法律性质,对邮轮旅客运输进行了定性;通过邮轮客运合同与相关合同的比较,明晰了邮轮客运合同的性质与特征,并对当前邮轮客运案件的管辖、问题与争议进行了剖析。最后,郭教授以理溯法,结合具体的司法实务,对《海商法》旅客运输章的修改进行了探讨,明晰了其背后的法学原理与法益考量,并就海商法的未来发展向同学们作出了呼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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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讲座最后,吴自力教授结合司法实务,对法律修订的及时性与必要性作出了肯定。在场同学们就讲座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提问,郭萍教授对其进行了详尽深入的释明。师生之间热烈的学术探讨启发了在场同学们新一轮的学术思辨。本次讲座持续了近三小时,郭萍教授精彩深刻的讲座令在场同学们受益匪浅,讲座在全场同学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。